- 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通过初审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发布单位: 汕尾市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根据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广东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初审结果的函》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通过初审的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汕尾市红十字会 海丰县红十字会 先进个人 陈锦标 汕尾市红十字会 杨小玲 汕尾市红十字会 卓智锋 海丰县公安局新园派出所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汕尾市红十字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西小区16栋2号 电话:0660-3320903 邮箱:swshszh@126.com 汕尾市红十字会 2023年2月9日